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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7日,深圳市税务局三季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辅导窗口迎来不少新办企业咨询,不少刚完成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流程的市场主体,重点关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规则与办理要求。作为降低企业初期税负、支持实体企业设备更新的重要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后需要重点了解的涉税权益。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2026年4月更新的政策指引,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只要属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重点行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均可适用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其中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不属于设备器具范畴,不能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目前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后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无需单独提交备案材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6月更新的优惠办理规则,企业只需在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准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应栏次即可履行备案手续。企业需要妥善留存固定资产购进发票、记账凭证、资产使用说明等留存备查资料,资料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确保资产用途、购置时间等信息与申报内容一致。
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选择加速折旧政策时,需要注意税会差异处理: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上未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税收上仍可以选择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同时,企业一旦选择加速折旧方法,对应资产的折旧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制造业企业还需注意,新购进的生产设备与研发共用设备,叠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需要按规定准确归集折旧费用部分。
如果企业在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后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资格判定、申报填写、资料留存等环节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正规财税服务机构或主管税务机关,确保政策应享尽享,避免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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