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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办事指引,结合2025年修订版《企业注销指引》落地要求,深圳公司注销流程中的债务清偿环节成为市场主体关注的核心问题,不少企业因未理清债务清偿规则导致注销流程卡壳,甚至面临法律风险。
根据深圳最新注销办事规则,深圳公司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类,对应不同的债务清偿要求。其中简易注销仅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企业发布20天简易注销公告后,经税务部门校验清税无异常即可办理注销,无需单独开展清算公告流程;而存在未结清债务的企业必须走一般注销流程,首要环节就是成立清算组,同步发布清算组备案公告和债权人公告,公告期需满45天,完成全部债务清偿后才能进入后续税务、执照注销环节。
按照当前执行的《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公司注销清算时需严格按照法定顺序完成清偿: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的职工经济补偿金、伤残补助等,其次清缴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企业债务。近期深圳中院审结的佑富智能装备破产清算案例也明确,企业完成现有破产财产分配、对应破产申请费优先从财产中拨付后,即使存在未处置完的对外投资股权,也不影响后续注销办理,后续追收的应收账款将进行追加分配。
不少企业经办人误以为只要完成执照注销就无需承担剩余债务,实际上如果在深圳公司注销过程中隐瞒未清偿债务、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义务人将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企业如果对自身债务梳理、清偿顺序界定存在疑问,建议提前咨询专业的企业服务机构,避免因流程不合规留下法律隐患,顺利完成市场主体退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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