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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深圳四季度企业并购交易活跃度持续攀升,不少市场主体在推进深圳公司收购过程中,常因发票处理不规范引发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最新执行的政策要求,结合近期本地收购案例实操经验,深圳公司收购中的发票处理需严格遵循现行征管规则,避免后续经营隐患。
在深圳公司收购的尽调阶段,收购方首先需对标的公司的存量发票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已开具未交付、空白未开具、已取得未认证的各类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要求,未发生真实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若标的公司存在虚开、错开的历史发票,需在收购交割前完成红字发票冲销或作废流程,涉及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发票调整,必须收回原发票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再按规定重新开具或开具红字发票。同时,收购双方需在交割日完成发票领用簿、税控设备的交接,第一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变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公告,深圳公司收购若属于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即收购标的为可独立运营的经营业务,且将相关资产、债权、负债和员工一并打包转让,具备合理商业目的、转让与接收方均为一般纳税人的,对应的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标的公司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收购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深圳公司收购仅涉及单一资产转让,不满足资产重组打包转让要求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结转抵扣,需在标的公司清算阶段做转出处理。
若深圳公司收购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存在发票丢失情形,需严格按照规定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避免收购方承接相关发票违法责任。对于收购后发现的历史发票问题,税务机关将按主体承继关系追溯责任,因此收购双方需在交易协议中明确发票相关责任划分。
深圳公司收购的发票处理涉及政策细节多、流程要求严,建议企业在开展相关交易时,提前咨询具备深圳本地涉税服务经验的专业机构,在尽调、交割、变更全流程规范操作,防范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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